睿哲:
說實話的,其實我也從未認為自己走在寫作路上。高中的時候多愁善感,寫作成了一種抒發情緒的方式,偶然得獎,促使我好像慢慢被人看見。後來大學讀設計,後來慢慢接案,偶爾遇見出版社的主編,他們看見我的名字的時候會問起我是不是當初的那個人,還有繼續寫嗎,有稿子都可以發給他們看,有機會的話可以出版。我通常都低低著頭不知道該怎麼回答。
我也不是沒有過想要出書的夢,這個夢後來就淡忘。高三畢業前夕,性傑老師語重心長地說他感覺我遇到瓶頸了。其實心裡是明白的。畢業典禮那一個晚上,典禮結束後大夥笑著在教室收拾行囊,把教室後方的櫃子清理乾淨,像是在對過去的自己進行一次告別的儀式,今天與明天,畫一條線,再過去就沒有童年了。我們在校門口前面合影道別,他們往中正紀念堂,我往萬華車站,高中生涯嘎然而止,好像有那麼一個時刻,忽然知道自己不能寫了。
也許是不想寫了,或是不敢寫了。上了大學之後偶爾有寫,多半寫了揉爛,丟棄一旁。偶爾跟O聯絡,O得了大獎之後就沒再寫,他說不知道為了甚麼而寫,我也是。有的時候我會懷念起當年那個甚麼都敢說的自己,每天上學放學,在通勤的搖晃的公車上用Sony Ericsson紀錄生活的日子,好近又好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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煦南:
這世界上有許多迷人而且值得嚮往的東西,文字是其中之一。它也是我生命中最先愛上與追求的。
現實生活的流動,有時候不足夠、也來不及彰顯其內在的豐富意涵,這時候,寫作就成了乘載那些精神的最好的舞台。這不意味著,寫作必須打造額外的巧奪天工之詞,雖然那也有一種精工藝的樂趣;然而,讓我最為讚嘆與著迷的,是發現生命之中,你我遭遇的那些既獨特卻又普遍的故事,一落於稿紙,就像是電影鏡頭下收入的畫面,無論是微風中的羸弱小草、磚紅牆頭,還是繁忙川流的街道、焦慮而緊握的雙手,抑或老婦的咿呀織布機、嬰兒的瀅瀅酒窩──在鏡頭的關注下,一幕幕都那麼深刻雋永。蒼穹之下的點滴,歡愉或是苦難,一旦真誠地讓它們一一充分開顯,便自有一股神聖的美感。
回顧這段愛戀文字的青春之路,是美好又讓人心懷感謝的。尋常的日子,通過一枝筆的努力,可以留下詩意的線索,暗示著通往晃晃聖殿。光陰的流逝,現象的泡幻,文字彷彿能許它們一個永生的願。化腐朽為神奇,化平凡為不朽,化人生的虛無為意義,化點點悲傷的淚斑為美麗詩篇。從這個角度而言,文學一如其他的藝術,是一種詮釋與精煉生命經驗的活動。而對藝術的追尋,其背後隱約有一個驅動的根源,對於我,那個根源,是對美的追求。
但是,若更進一步地檢視文學,又能在所有藝術媒介之中,發掘文學獨樹一格之處。那就是它所使用的媒材──文字──本身的透明性。它不像雕刻、繪畫、音樂,以石頭、顏料、旋律等物質性或知覺性的材料組成。文字是全然被穿透的符號,沒有一個字會停留在它自身。它總是指向意義,超出它自己。當文字真正被使用時,本身甚至是「不在場的」。這樣的穿透性,讓文學作品能被作家的意志全然地浸透。我的文字幾乎等同了我的意志,使我擁有最高的主體性。如果留意到一點,那麼在對美的追求中向文學靠攏,而未選擇其他藝術,或許已經預示了我後來對哲學的投入。
睿哲:
年少的每一天都是尋常。我無法記憶起那個時候的自己是如何度過每一天,但似乎有跡可循:每一天依著相同的路徑,在一樣的路口轉彎,搭同一班公車,在同一個時間點抵達教室,按照相同的課表上課,在同一個時間點離開學校。好像都是如此。現在想起來,那樣的日子聽起來無趣,但不知道為什麼年少的日子有了文字或其他之後就不這麼平凡。我喜歡你說的文字是全然被穿透的符號,它總是指向意義,超出它自己。對我來說,文字仍帶著它自己的材質,在不同排列組合裡產生不同的指涉。年少的文字也因為年少的狂妄與單純,有了另一種特別的顏色。
不寫字之後,我開始畫圖。畫圖好像也是如此。二〇一六年幫徐珮芬的詩集《在黑洞中我看見自己的眼睛》畫了一系列的插畫,我用我的方式重新詮釋了她的詩,我在這個系列中使用了各種不同的媒材,讓那些材質、層次自己產生對話,我喜歡把各種媒材擺放在一起,讓它們安靜地、輕輕地碰撞,發出清脆而模糊的聲音。寫作對我來說也是如此,我喜歡觀察每個作家是如何排列文字,我們說同樣的語言,使用相同的文法,卻因為擺放的方式不同而產生不同層面的意義。李歐納・科仁在《擺放的方式》一書中提及,「擺放物品通常傳達了某種意義。」大抵是平面設計的背景與寫作的影響,我喜歡玩弄圖像的排列,如同排版,我只是使用了另一種物件,在相同的版面做一樣的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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煦南:
很有趣,我發現我們分別從文學走往藝術,以及從文學走往哲學,然而當中繼承的卻是兩種相對的文學特質。你特別著重的是文字自身帶有的材質、顏色、氣味,它們排列組合構成的不同氛圍。我提及的卻是文字作為符號指向意義,裝載了意志而生的主體性。
這個差異,曾經在沙特的《何謂文學》中被詳細討論。在那裡,沙特區分了詩與散文的不同。詩雖也以文字構成,但被沙特歸入與繪畫、雕刻及音樂同類的藝術,而不與散文同類。詩人感受這個世界,然後用文字來呈現這個世界。然而,文字原初的使用是「命名」——用一個字眼指到某個對象,也就是前述的符號的運作。但是詩人感受世界的方式並不是命名,而是擁有感性經驗。詩人用文字呈現感性經驗,正好是打破了文字的使用方式。因而說,詩人是「在語言之外」。
如此一來,詩人作詩與畫家作畫本質並無不同。無論是用顏料還是字母,皆不透明了,都是在描繪、拼貼出某個畫面。正如你說的,你喜歡把各種媒材擺放在一起,或玩弄圖像的排列,寫作對你也是如此。
相對於此,散文作者則是「在語言之內」,意思是,散文是在語言框架內完成,而這個框架正是那文字本身不在場的符號原理。散文作者充分使用文字的承載功能,即文字的透明性,而且正是運用文字這樣的性格,來發聲、勸說、影射作者所要表達的。
因此,容我粗略地這麼說,你承襲了文學中的「詩的精神」,而我承襲了文學中的「散文精神」。這其實也說明了文學的內在,走往藝術,以及走往哲學的兩個方向。前者習於暗示,後者習於雄辯。當詩愈發往媒材本身的姿態發展,它逐漸與藝術靠攏;當散文精神中「文以載道」之「道」發育過盛,其文藝之美便衰落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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睿哲:
我想我們都是幸運的。即使我們分別從文學走向藝術與哲學,但都帶著文學的精神往前走。你在二〇〇九年的得獎感言裡形容寫作是生命真誠的反省,不得不寫。我想在生命的不同階段裡我們都需要對自己真誠地反省。我喜歡在很久之後回望過去的自己說了什麼話,這會讓我想起來一些事情,重要的或不重要的。那些都是生活裡的碎片。對我來說,寫詩或是創作都是將生活裡的碎片撿起來,擺放在一起重新排列。我想哲學或許也是如此,在生活裡的碎片裡找到那些精神的所在。
我們或許都離開文學了,但文學其實還在。回顧年少那段時間所遺留下來的,我們或多或少都帶著一些,正在往前走。
刊於 2018. 04. 22 聯合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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