初次抵達倫敦,已經是七年前的事了,記不太清。這是第二次,去年九月中抵達倫敦希斯洛機場之後,海關詢問我這次來訪英國的理由。來生活。我從機場鑽出來後便走出機場點了一支菸,那天的天氣晴朗,有不真實的感受。我用機場微弱的無線網路撥電話給愛人:我很好,天氣很好,倫敦很好。其實一點都不好,前一天,出發往機場前的幾個小時,我在臺北的窗台抽菸,想著之後,我要離開自己的房間,前往他國,找到自己的處所。那段時間我把自己的情緒壓抑下來,我討厭告別,每天像是平常一樣浪費時間,循熟悉的路徑把家的模樣記清楚,洋裝沒有是將要發生,直到愛人寄來一封信,我點開來,眼淚一直掉下來,顆顆清楚,粒粒分明,掉在地上的聲音清晰地我現在都聽得到。
抵達倫敦的前幾週,我暫時待在距離學校兩分鐘路程的青年旅社裡,旅社的主人凱蘿聽聞我正在找房,向我推薦房屋仲介,照三餐關心進度,叮囑我千萬不要受騙。我每天叩問不同的房屋仲介,始終找不到理想的房間。正值開學前夕,粥少僧多,留學生一批批抵達,有些人已經在網上繳了租金,下飛機後直接遷入;有些租賃學生公寓,但價格高昂;其餘則跟我一樣,在不著邊際的倫敦奔走,只求一個能夠容身的居所。倫敦的房價高地驚人,我無法想像同樣的價格在臺北能夠租下一整層公寓,在倫敦只能找到一間尚可的分租的房間。不知道是我的標準太高,還是倫敦的房東太隨便,我看了不下幾時間的房間,不是格局怪異、房間狹窄、採光不好,就是環境老舊,有些甚至隨意隔間,擺一張床就佔滿整個房間。整整三週我都一直待在青年旅社裡的同一個床位。凱蘿大概怕我擔心,總是盡量安排旅客住進另一個房間,逼不得已才會讓住一、兩晚的房客住進來。每一晚不同的房客住進來,隔天離開,他們是過客,我以前也是他們,但這次不一樣,再也不能說走就走,說離開就離開,這是一種責任。
我是來生活的。
最後我鑽入西二區的方正的房間裡,一張雙人床、一張桌子、一個衣櫥與抽屜櫃,沒有其他了,所幸有一個窗戶能夠讓陽光照進來。獨棟房子裡包含我住了六個人,共用兩間浴室與一間廚房,還有一個沒有人在打理的後院。我在開學那天搬進來,一直記得那天,我一個人拖兩個行李箱與一個大同電鍋,從旅社搭公車到仲介領鑰匙,再獨自把行囊扛上二樓的房間。房間距離學校步程十五分鐘,這附近都是住宅區,滿地都是兩層樓、電影裡那種英國鄉村的獨棟房子。搬進去的第一天晚上,我遇見隔壁房間剛要搬走的黑人情侶,他們警告我說,樓下的女人與兒子很瘋狂。我不以為,後來情侶離去前又跟女人吵了一架。我獨自待在房間內,那些爭吵的聲音傳上來像是一把又一把的箭,重重刺到門上。
我一點也不想惹上麻煩。
此後的生活便在居所與學校間來回擺盪。我習慣在工作室裡做事,工作室的桌面很快就變得雜亂無章,一旁的牆壁貼滿草圖、課表,或是搜集而來的拼貼的素材。一次與老師安的會談,她看了我的桌面問我,你的植物呢?(系主任在開學前寄信請我們帶植物來綠化)我說,都在臺灣,我向她說起與愛人的故事,說得激動。她說,改天我送你一盆吧。幾週之後她在我桌上留了紙條,還有一盆花葉蘆竹。我把它帶回房間放在桌邊,它常常讓我想起愛人。
從居所到學校的路上,需要跨越一條快速道路,那裡的車跑得兇猛快速。有一天夜半返家路上,左腹突然一陣劇痛,我甚至一度懷疑自己是不是中彈。仔細看清楚才發現自己被砸蛋了,一顆蛋,在地面碎開來,像一朵花綻放。我感到莫名其妙地難過,回家之後掀起衣服發現瘀青,瘀青在身上是一種我生活在倫敦的證據。我反覆回想事發經過:我走在道路右側,蛋從左方來,所以蛋勢必是從某一臺車出發,經過短暫幾秒,準確無誤地抵達我的左腹。我不願多想,就當作沒有發生這件事。每天早上走路上學的途中總是會遇到,蛋汁乾了,但蛋殼還在,它每天不斷地提醒我,我便用力記得它。我日日為它拍一張照片,看著它一天一天隨著時間慢慢淡去,蛋汁的痕跡愈來愈模糊,蛋殼則愈來愈碎、愈來愈少。直到我再也認不出來,我的瘀青也消失了。
忘了從甚麼時候開始,樓下的女人與兒子開始找碴,挑三揀四向我抱怨,他們說我在房裡太吵,使用廚房不清理,關門大聲,亂放雜物,好像所有他們不慣的事都是出自於我。我日日在學校工作室待上午夜,返家之後也僅是洗澡睡覺,躺在床上看Youtube,根本不太走動。兒子工作時間不穩定,有時顛倒日常,晚上工作,白日補眠,他甚至要求室友在白天時間保持安靜,有時我移動椅子或不慎摔落杯子,他便覺得吵。我在廚房料理,女人會進來埋怨我亂堆雜物,我說那些雜物不屬於我,她怎麼也不相信,我百口莫辯。幾次我受不了,吵得大聲,她便找來兒子合作,兒子四十歲了,與女人住在一起,女人日日煮飯供養他,他卻要我趕快長大,不要再幼稚了。我想他們必然有些困難,不然不會一同住在一棟分租的房子的一間房間裡。但他們的話總是說得刺耳,轟轟轟刺在一個隻身來異鄉求學的我身上,字字都痛,況且在這個城市裡,向誰抱怨都沒用,房仲收了租金後就不了了之。
半年租期一到,我立刻決定搬家。我又開始重複一樣的過程,叩問一間又一間的房屋仲介,上網找房,卻差點遇上詐騙。那段時間正逢籌備選修課的校外展覽,同時準備一年一度的資格考,找房子變得更困難。我常常羨慕那些住得高級的同學,他們有的擁有一整層公寓,有的住在市區,有的與一群友善的室友共享。前半年在倫敦的生活讓我變得多疑,有些房東的舉止讓我舉步維艱,遲遲無法決定,譬如合約不甚清楚,說詞反覆,不瞭解房客細節,總是模糊帶過。有一次,我找到一個房間符合我的所有需求:租金便宜、距離學校近、只與另外兩人合租、房間不大不小但方正、有窗,我當場決定,房東也同意,我們一同約定簽約與搬入的日期。離開之後我多問了幾個問題,她便拒絕我的入住,從此不接電話,消失無蹤。
我只需要一個合適的房間。
這是多麽奢侈的願望。
英國同學同情我的遭遇,但我想他們是無法理解的。他們離家近,跳上火車幾個小時後就抵達。他們偶爾問起愛人,或者問我甚麼時候回家。我跟他們說,畢業之前我是不會回家的。他們總是發出驚訝的表情久久說不出話。我只能聳聳肩,不知道說甚麼。偶爾與愛人通話,壓力大的時候哭出來,他不知道怎麼幫助我,我也覺得愧疚。是啊,我們都沒有選擇。我用Google Maps仔細計算過,我們兩個人的居所距離九千六百四十一點七一公里,相隔七至八個時區,怎麼樣也無法見上一面。以前我常去他家借宿,房間的陽臺種滿我們一起在臺灣各地購入的植物,他常常拍照說,你看,它們長大了。
安送我的植物卻死去了。
最後我選擇學校旁邊國宅的一個房間,房間較之前的狹小,但該有的都有。室友各過各的生活,不會過問彼此,但不要干涉彼此,這樣就足夠。剛住進去還好,直到我發現每到夜晚,一群青少年聚集在房間外面,抽麻、喝酒、大聲談天。每當菸味飄入,吵雜聲傳進來,我才發現房間的牆壁上有一個怎麼也封不起來的通風孔,它是怎麼也擺脫不了的癌,預示著下一次找房的開始。
刊於 2018. 11. 17 聯合晚報副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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