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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8 Dec 2018

Dec 28













L是我第一個喜歡的人。高中時代我們一起上學,一起穿越植物園去萬華搭火車回家,我在樹林下車,他繼續往南。我們是高中社團的朋友,每到週末我們上山看動物植物,找山椒魚,走來回四十公里的北橫公路,半夜到富陽公園不小心走到墓仔埔⋯⋯好多十八歲青春期的記憶跑出來,像泡泡,一下子又消失了。

上回見面是三年前,他帶女友來看我的畢業展,我們說了幾句話,但說了甚麼記不清。後來他去德國的慕尼黑讀書,我去德國兩次,都沒見著。這是第三次,前幾天他捎了訊息給我,問我倫敦地址,說要寄信給我。今天我們才又在柏林見著。

重新見面,有熟悉又陌生的感覺,他又變了一些,我想我也是吧。我們一起去南邊的植物園,他還是一樣對未知的事物有所好奇,一樣敏銳,一樣查查找找要把事情弄清楚,好多高中外採的記憶又重新跑出來。

很久以前寫了一首詩給他,在紅樓文學獎得獎了,所有人包含評審都以為我在悼念亡友,但其實是寫給他了。很久以後我向他坦白,

他說他知道的。

17 Nov 2018

找房子


初次抵達倫敦,已經是七年前的事了,記不太清。這是第二次,去年九月中抵達倫敦希斯洛機場之後,海關詢問我這次來訪英國的理由。來生活。我從機場鑽出來後便走出機場點了一支菸,那天的天氣晴朗,有不真實的感受。我用機場微弱的無線網路撥電話給愛人:我很好,天氣很好,倫敦很好。其實一點都不好,前一天,出發往機場前的幾個小時,我在臺北的窗台抽菸,想著之後,我要離開自己的房間,前往他國,找到自己的處所。那段時間我把自己的情緒壓抑下來,我討厭告別,每天像是平常一樣浪費時間,循熟悉的路徑把家的模樣記清楚,洋裝沒有是將要發生,直到愛人寄來一封信,我點開來,眼淚一直掉下來,顆顆清楚,粒粒分明,掉在地上的聲音清晰地我現在都聽得到。

抵達倫敦的前幾週,我暫時待在距離學校兩分鐘路程的青年旅社裡,旅社的主人凱蘿聽聞我正在找房,向我推薦房屋仲介,照三餐關心進度,叮囑我千萬不要受騙。我每天叩問不同的房屋仲介,始終找不到理想的房間。正值開學前夕,粥少僧多,留學生一批批抵達,有些人已經在網上繳了租金,下飛機後直接遷入;有些租賃學生公寓,但價格高昂;其餘則跟我一樣,在不著邊際的倫敦奔走,只求一個能夠容身的居所。倫敦的房價高地驚人,我無法想像同樣的價格在臺北能夠租下一整層公寓,在倫敦只能找到一間尚可的分租的房間。不知道是我的標準太高,還是倫敦的房東太隨便,我看了不下幾時間的房間,不是格局怪異、房間狹窄、採光不好,就是環境老舊,有些甚至隨意隔間,擺一張床就佔滿整個房間。整整三週我都一直待在青年旅社裡的同一個床位。凱蘿大概怕我擔心,總是盡量安排旅客住進另一個房間,逼不得已才會讓住一、兩晚的房客住進來。每一晚不同的房客住進來,隔天離開,他們是過客,我以前也是他們,但這次不一樣,再也不能說走就走,說離開就離開,這是一種責任。

我是來生活的。

最後我鑽入西二區的方正的房間裡,一張雙人床、一張桌子、一個衣櫥與抽屜櫃,沒有其他了,所幸有一個窗戶能夠讓陽光照進來。獨棟房子裡包含我住了六個人,共用兩間浴室與一間廚房,還有一個沒有人在打理的後院。我在開學那天搬進來,一直記得那天,我一個人拖兩個行李箱與一個大同電鍋,從旅社搭公車到仲介領鑰匙,再獨自把行囊扛上二樓的房間。房間距離學校步程十五分鐘,這附近都是住宅區,滿地都是兩層樓、電影裡那種英國鄉村的獨棟房子。搬進去的第一天晚上,我遇見隔壁房間剛要搬走的黑人情侶,他們警告我說,樓下的女人與兒子很瘋狂。我不以為,後來情侶離去前又跟女人吵了一架。我獨自待在房間內,那些爭吵的聲音傳上來像是一把又一把的箭,重重刺到門上。

我一點也不想惹上麻煩。

此後的生活便在居所與學校間來回擺盪。我習慣在工作室裡做事,工作室的桌面很快就變得雜亂無章,一旁的牆壁貼滿草圖、課表,或是搜集而來的拼貼的素材。一次與老師安的會談,她看了我的桌面問我,你的植物呢?(系主任在開學前寄信請我們帶植物來綠化)我說,都在臺灣,我向她說起與愛人的故事,說得激動。她說,改天我送你一盆吧。幾週之後她在我桌上留了紙條,還有一盆花葉蘆竹。我把它帶回房間放在桌邊,它常常讓我想起愛人。

從居所到學校的路上,需要跨越一條快速道路,那裡的車跑得兇猛快速。有一天夜半返家路上,左腹突然一陣劇痛,我甚至一度懷疑自己是不是中彈。仔細看清楚才發現自己被砸蛋了,一顆蛋,在地面碎開來,像一朵花綻放。我感到莫名其妙地難過,回家之後掀起衣服發現瘀青,瘀青在身上是一種我生活在倫敦的證據。我反覆回想事發經過:我走在道路右側,蛋從左方來,所以蛋勢必是從某一臺車出發,經過短暫幾秒,準確無誤地抵達我的左腹。我不願多想,就當作沒有發生這件事。每天早上走路上學的途中總是會遇到,蛋汁乾了,但蛋殼還在,它每天不斷地提醒我,我便用力記得它。我日日為它拍一張照片,看著它一天一天隨著時間慢慢淡去,蛋汁的痕跡愈來愈模糊,蛋殼則愈來愈碎、愈來愈少。直到我再也認不出來,我的瘀青也消失了。

忘了從甚麼時候開始,樓下的女人與兒子開始找碴,挑三揀四向我抱怨,他們說我在房裡太吵,使用廚房不清理,關門大聲,亂放雜物,好像所有他們不慣的事都是出自於我。我日日在學校工作室待上午夜,返家之後也僅是洗澡睡覺,躺在床上看Youtube,根本不太走動。兒子工作時間不穩定,有時顛倒日常,晚上工作,白日補眠,他甚至要求室友在白天時間保持安靜,有時我移動椅子或不慎摔落杯子,他便覺得吵。我在廚房料理,女人會進來埋怨我亂堆雜物,我說那些雜物不屬於我,她怎麼也不相信,我百口莫辯。幾次我受不了,吵得大聲,她便找來兒子合作,兒子四十歲了,與女人住在一起,女人日日煮飯供養他,他卻要我趕快長大,不要再幼稚了。我想他們必然有些困難,不然不會一同住在一棟分租的房子的一間房間裡。但他們的話總是說得刺耳,轟轟轟刺在一個隻身來異鄉求學的我身上,字字都痛,況且在這個城市裡,向誰抱怨都沒用,房仲收了租金後就不了了之。

半年租期一到,我立刻決定搬家。我又開始重複一樣的過程,叩問一間又一間的房屋仲介,上網找房,卻差點遇上詐騙。那段時間正逢籌備選修課的校外展覽,同時準備一年一度的資格考,找房子變得更困難。我常常羨慕那些住得高級的同學,他們有的擁有一整層公寓,有的住在市區,有的與一群友善的室友共享。前半年在倫敦的生活讓我變得多疑,有些房東的舉止讓我舉步維艱,遲遲無法決定,譬如合約不甚清楚,說詞反覆,不瞭解房客細節,總是模糊帶過。有一次,我找到一個房間符合我的所有需求:租金便宜、距離學校近、只與另外兩人合租、房間不大不小但方正、有窗,我當場決定,房東也同意,我們一同約定簽約與搬入的日期。離開之後我多問了幾個問題,她便拒絕我的入住,從此不接電話,消失無蹤。

我只需要一個合適的房間。
這是多麽奢侈的願望。

英國同學同情我的遭遇,但我想他們是無法理解的。他們離家近,跳上火車幾個小時後就抵達。他們偶爾問起愛人,或者問我甚麼時候回家。我跟他們說,畢業之前我是不會回家的。他們總是發出驚訝的表情久久說不出話。我只能聳聳肩,不知道說甚麼。偶爾與愛人通話,壓力大的時候哭出來,他不知道怎麼幫助我,我也覺得愧疚。是啊,我們都沒有選擇。我用Google Maps仔細計算過,我們兩個人的居所距離九千六百四十一點七一公里,相隔七至八個時區,怎麼樣也無法見上一面。以前我常去他家借宿,房間的陽臺種滿我們一起在臺灣各地購入的植物,他常常拍照說,你看,它們長大了。

安送我的植物卻死去了。

最後我選擇學校旁邊國宅的一個房間,房間較之前的狹小,但該有的都有。室友各過各的生活,不會過問彼此,但不要干涉彼此,這樣就足夠。剛住進去還好,直到我發現每到夜晚,一群青少年聚集在房間外面,抽麻、喝酒、大聲談天。每當菸味飄入,吵雜聲傳進來,我才發現房間的牆壁上有一個怎麼也封不起來的通風孔,它是怎麼也擺脫不了的癌,預示著下一次找房的開始。


刊於 2018. 11. 17 聯合晚報副刊

22 Apr 2018

文學還在


睿哲:

二〇一五年,旻瑞在得了大獎後的致詞裡提到:「我們都是寫作路上的失蹤兒童。」他事後跟我說,我也包含在內。那時候我在新竹讀研究所,日日夜夜在地下潮濕的工作室裡蟄伏,像一隻蟲,夜半再緩緩騎車返家。從學校到家的距離,大概是最安靜的時刻,我常常想起在更久之前,寫作、投稿,那樣子單純而富有期待的日子。有的時候我甚至快要想不起來當初青春正茂盛的樣子,那個時候的自己多話,話多了就寫下來,好像成為一種習慣。

說實話的,其實我也從未認為自己走在寫作路上。高中的時候多愁善感,寫作成了一種抒發情緒的方式,偶然得獎,促使我好像慢慢被人看見。後來大學讀設計,後來慢慢接案,偶爾遇見出版社的主編,他們看見我的名字的時候會問起我是不是當初的那個人,還有繼續寫嗎,有稿子都可以發給他們看,有機會的話可以出版。我通常都低低著頭不知道該怎麼回答。

我也不是沒有過想要出書的夢,這個夢後來就淡忘。高三畢業前夕,性傑老師語重心長地說他感覺我遇到瓶頸了。其實心裡是明白的。畢業典禮那一個晚上,典禮結束後大夥笑著在教室收拾行囊,把教室後方的櫃子清理乾淨,像是在對過去的自己進行一次告別的儀式,今天與明天,畫一條線,再過去就沒有童年了。我們在校門口前面合影道別,他們往中正紀念堂,我往萬華車站,高中生涯嘎然而止,好像有那麼一個時刻,忽然知道自己不能寫了。

也許是不想寫了,或是不敢寫了。上了大學之後偶爾有寫,多半寫了揉爛,丟棄一旁。偶爾跟O聯絡,O得了大獎之後就沒再寫,他說不知道為了甚麼而寫,我也是。有的時候我會懷念起當年那個甚麼都敢說的自己,每天上學放學,在通勤的搖晃的公車上用Sony Ericsson紀錄生活的日子,好近又好遠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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煦南:

這世界上有許多迷人而且值得嚮往的東西,文字是其中之一。它也是我生命中最先愛上與追求的。

現實生活的流動,有時候不足夠、也來不及彰顯其內在的豐富意涵,這時候,寫作就成了乘載那些精神的最好的舞台。這不意味著,寫作必須打造額外的巧奪天工之詞,雖然那也有一種精工藝的樂趣;然而,讓我最為讚嘆與著迷的,是發現生命之中,你我遭遇的那些既獨特卻又普遍的故事,一落於稿紙,就像是電影鏡頭下收入的畫面,無論是微風中的羸弱小草、磚紅牆頭,還是繁忙川流的街道、焦慮而緊握的雙手,抑或老婦的咿呀織布機、嬰兒的瀅瀅酒窩──在鏡頭的關注下,一幕幕都那麼深刻雋永。蒼穹之下的點滴,歡愉或是苦難,一旦真誠地讓它們一一充分開顯,便自有一股神聖的美感。

回顧這段愛戀文字的青春之路,是美好又讓人心懷感謝的。尋常的日子,通過一枝筆的努力,可以留下詩意的線索,暗示著通往晃晃聖殿。光陰的流逝,現象的泡幻,文字彷彿能許它們一個永生的願。化腐朽為神奇,化平凡為不朽,化人生的虛無為意義,化點點悲傷的淚斑為美麗詩篇。從這個角度而言,文學一如其他的藝術,是一種詮釋與精煉生命經驗的活動。而對藝術的追尋,其背後隱約有一個驅動的根源,對於我,那個根源,是對美的追求。

但是,若更進一步地檢視文學,又能在所有藝術媒介之中,發掘文學獨樹一格之處。那就是它所使用的媒材──文字──本身的透明性。它不像雕刻、繪畫、音樂,以石頭、顏料、旋律等物質性或知覺性的材料組成。文字是全然被穿透的符號,沒有一個字會停留在它自身。它總是指向意義,超出它自己。當文字真正被使用時,本身甚至是「不在場的」。這樣的穿透性,讓文學作品能被作家的意志全然地浸透。我的文字幾乎等同了我的意志,使我擁有最高的主體性。如果留意到一點,那麼在對美的追求中向文學靠攏,而未選擇其他藝術,或許已經預示了我後來對哲學的投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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睿哲:


年少的每一天都是尋常。我無法記憶起那個時候的自己是如何度過每一天,但似乎有跡可循:每一天依著相同的路徑,在一樣的路口轉彎,搭同一班公車,在同一個時間點抵達教室,按照相同的課表上課,在同一個時間點離開學校。好像都是如此。現在想起來,那樣的日子聽起來無趣,但不知道為什麼年少的日子有了文字或其他之後就不這麼平凡。我喜歡你說的文字是全然被穿透的符號,它總是指向意義,超出它自己。對我來說,文字仍帶著它自己的材質,在不同排列組合裡產生不同的指涉。年少的文字也因為年少的狂妄與單純,有了另一種特別的顏色。

不寫字之後,我開始畫圖。畫圖好像也是如此。二〇一六年幫徐珮芬的詩集《在黑洞中我看見自己的眼睛》畫了一系列的插畫,我用我的方式重新詮釋了她的詩,我在這個系列中使用了各種不同的媒材,讓那些材質、層次自己產生對話,我喜歡把各種媒材擺放在一起,讓它們安靜地、輕輕地碰撞,發出清脆而模糊的聲音。寫作對我來說也是如此,我喜歡觀察每個作家是如何排列文字,我們說同樣的語言,使用相同的文法,卻因為擺放的方式不同而產生不同層面的意義。李歐納・科仁在《擺放的方式》一書中提及,「擺放物品通常傳達了某種意義。」大抵是平面設計的背景與寫作的影響,我喜歡玩弄圖像的排列,如同排版,我只是使用了另一種物件,在相同的版面做一樣的事。

常常有人問起我,插畫是甚麼?我也說不上來。但對我來說,它就是另一種形式的文字。作家與畫家都是在傳達甚麼的人(
communicator),他們都在說他們想說的話,用的僅僅是不同的方式與形式,但概念是相同的。當我畫不出圖的時候,我會試圖回想當年是如何找到靈感,我會誠實地詢問自己,那些傷口、那些深刻的經驗、那些人、那些街道的風景。忘記是誰曾經跟我說過,寫好散文就是不斷地傷害自己、傷害他人。我想任何形式的創作都是誠實的。誠實地面對自己,誠實地回應自己。如果我的創作不再誠實,那就失去我的意義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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煦南:


很有趣,我發現我們分別從文學走往藝術,以及從文學走往哲學,然而當中繼承的卻是兩種相對的文學特質。你特別著重的是文字自身帶有的材質、顏色、氣味,它們排列組合構成的不同氛圍。我提及的卻是文字作為符號指向意義,裝載了意志而生的主體性。

這個差異,曾經在沙特的《何謂文學》中被詳細討論。在那裡,沙特區分了詩與散文的不同。詩雖也以文字構成,但被沙特歸入與繪畫、雕刻及音樂同類的藝術,而不與散文同類。詩人感受這個世界,然後用文字來呈現這個世界。然而,文字原初的使用是「命名」——用一個字眼指到某個對象,也就是前述的符號的運作。但是詩人感受世界的方式並不是命名,而是擁有感性經驗。詩人用文字呈現感性經驗,正好是打破了文字的使用方式。因而說,詩人是「在語言之外」。

如此一來,詩人作詩與畫家作畫本質並無不同。無論是用顏料還是字母,皆不透明了,都是在描繪、拼貼出某個畫面。正如你說的,你喜歡把各種媒材擺放在一起,或玩弄圖像的排列,寫作對你也是如此。

相對於此,散文作者則是「在語言之內」,意思是,散文是在語言框架內完成,而這個框架正是那文字本身不在場的符號原理。散文作者充分使用文字的承載功能,即文字的透明性,而且正是運用文字這樣的性格,來發聲、勸說、影射作者所要表達的。

因此,容我粗略地這麼說,你承襲了文學中的「詩的精神」,而我承襲了文學中的「散文精神」。這其實也說明了文學的內在,走往藝術,以及走往哲學的兩個方向。前者習於暗示,後者習於雄辯。當詩愈發往媒材本身的姿態發展,它逐漸與藝術靠攏;當散文精神中「文以載道」之「道」發育過盛,其文藝之美便衰落了。

於我,藝術是生命情感的渲染與表現,濃烈迷人,使歡喜更加歡喜,悲痛更加悲痛,終能導致重生與毀滅。藝術帶給我深刻的感受與啟發,使我的生活充滿它們飛舞的光影。然而藝術引發的情緒浪潮雖然牽動著我,我卻始終隱隱感覺自己對「真」有著更強烈的渴求。這個渴求強過了我起先對美的執著,我覺得這是我從散文過渡到哲學的主因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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睿哲:

我想我們都是幸運的。即使我們分別從文學走向藝術與哲學,但都帶著文學的精神往前走。你在二〇〇九年的得獎感言裡形容寫作是生命真誠的反省,不得不寫。我想在生命的不同階段裡我們都需要對自己真誠地反省。我喜歡在很久之後回望過去的自己說了什麼話,這會讓我想起來一些事情,重要的或不重要的。那些都是生活裡的碎片。對我來說,寫詩或是創作都是將生活裡的碎片撿起來,擺放在一起重新排列。我想哲學或許也是如此,在生活裡的碎片裡找到那些精神的所在。


我們或許都離開文學了,但文學其實還在。回顧年少那段時間所遺留下來的,我們或多或少都帶著一些,正在往前走。

但願我們都還能找到它們。



刊於 2018. 04. 22 聯合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