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.
生活裡的我需要儀式感讓我保持端正與規律(雖然大多時候執行得荒腔走板):我喝美式咖啡,騎車去工作室,並在開始工作前挑一本架上的書,握在手上感受它的重量。
我喜歡紙本書,大概是喜歡它們的重量。我喜歡因視覺的重量而產生的錯覺與誤差:往往拿到薄薄一本但實際上扎實地不得了的書,或是看起來厚重,拿起來卻輕飄飄的書,我總會冒出兩種想法,一種是:我是不是被設計師開了玩笑?另一種是:這是什麼紙?(可能是職業病的緣故。)我喜歡紙張的觸感與摩擦發出的聲響,沙沙沙地像是鉛筆越磨越短;我也喜歡紙張因氧化而長出黃色斑點,那是一種皺紋。工作的緣故,書架上堆滿來自各地的紙張樣本,它們被裁切整齊,被收納在一本本樣本裡。有些時間久了顏色變了,有些仍嶄新地發光。
即使做書幾年,我仍然對印刷廠所包容的一切著迷:顏色展現在白度相異的紙張會產生微妙的變化,不同印刷油墨的觸感與味道,師傅操作機器的壓力、速度,每次看印當下也會因環境燈光、感受、臨時起意而做出不同決定⋯⋯,這麼多可控又不可控、理性又感性的因素,讓我對一本書的產生尊重起來。
(我也喜歡印刷廠牆上的水果月曆。)
同時身為創作者與設計師,我時常卡在中間,兩個身份既有關聯又有矛盾,像拔河比賽繩子兩側的隊伍互不相讓。我感謝過去遇見的作者與編輯,大多時候放任我自由吃草。做書這件事,讓我學會如何在兩個身份之間搖擺——有時走在臺前,有時退居幕後。如果能夠最適切地服務並呈現一本書,是最愉快的事。
故事的前言
二〇一九年結束倫敦的學業之後,我飛抵葡萄牙里斯本開始三個月的短期生活。說是生活,因為我的目的並非觀光,要重新建立起新的儀式感,而後也的確有了新的生活秩序:起床梳洗,搭地鐵,在小舖吃兩個魚餡餅(一定要兩個),喝一杯咖啡加牛奶(葡萄牙文裡沒有拿鐵這個詞),再慢步到地下停車場改建的出版社工作室開始一天。
剛開始我找不到創作的著力點,葡萄牙好友Bruno建議我出去走走,所以我去電影院看聽不懂語言的電影、去獨立唱片行、去聽live music(當天剛好重新詮釋了我最喜歡的專輯《Mother Earth's Plantasia》)、去美術館發愣、去街口小舖買啤酒⋯⋯。他偶爾帶我去那些Google Maps上怎麼也找不到的地方,像九又四分之三月台,得讀懂特定咒語才能找到入口。有天經過斜坡上的普通房子,他停下來轉開一扇門領我進去,裡面其實沒有什麼特別,一般里斯本傳統餐館的樣子:花磁磚、冷白燈光、紅色格紋塑膠桌巾。葡萄牙好友們數次在甚歡的言談裡板起面孔,警告我不准外流,他們痛恨觀光客。
《A Horse, A Boat and An Apple Tree》是我在那段茫然的時間裡,閱讀葡萄牙作家José Saramago的《Blind》後,揉合兩年海外生活的體悟,轉化創作出的一本無字的短作。這本書由於是自己的創作,加上出版社的信任與尊重,封面的執行上能夠體現全然的我的意志。它既是書的標題(即使不明顯),也是故事開始的前言,從遠景到近景。出版社老闆Luis事後跟我說,閱讀的過程裡他一直聽到「啪——啪——啪——」電影鏡頭轉換般的聲響。
概念先行
陳柏煜是讀建中時小我一屆的學弟,我們當時都寫字,但一直等到畢業後我才輾轉透過朋友認識。那時他們坐在視訊鏡頭的另一側,靦腆笑著揮手,我尷尬地趕快將臉轉過去。後來他繼續寫,我往另一條路走過去。一直到去年自由副刊的編輯孫梓評邀請我為〈白線〉畫圖。傳來的檔案裡與檔案名都沒有作者的名字。刊出後,柏煜傳來訊息:「他三不五時會和彼此認識的人開這種小玩笑。」我們因為這樣重新見到面了。
後來他邀請我為他的新書《科學家》設計裝幀,先傳來這兩本書的概念,全書分為「蓋玻片」與「載玻片」兩卷,前者為抒情散文回憶成長,後者介於書評與訪問之間;前者拋出疑問,後者給出解答,兩者相互承載。概念寫得生動機靈,我掉進時空的漩渦,回到在生物實驗室解剖的那段神秘時光:小心翼翼將分解下來的組織放上載玻片,小心翼翼將蓋玻片蓋上去,放上顯微鏡下觀察。那是另外一個世界。
這組套書的執行,柏煜與編輯珊珊並沒有給予太多限制。我由柏煜率先舉出的概念延伸發展,最後裝幀擷取蓋玻片與載玻片的抽象關係,再以具象的蝴蝶轉化,從溫室外隱隱的蝴蝶正在羽化(書盒),到展翅(上卷),再到蝴蝶隱身草叢(下卷),層層包裹起來,又層層慢慢剝開,像探索科學,從顯微鏡看見萬物下的萬物。
共同創作
與林小杯熟識,是二〇一七年的波隆那,太陽正熱時我們在室外平臺喝啤酒聊天,至於談論了什麼,我其實記不太清。後來我前往倫敦求學,中間斷斷續續並不頻繁聯絡,下一次見面已經是我返臺後在東區的咖啡廳,她談起接下來的計劃,拿出一本手工黏貼製作的樣書,問我有沒有興趣接下這一本的設計⋯⋯
故事後來就是這樣開展起來的。
當初那本樣書,還擺在很久很久以後的出版計畫裡,她找我先做了這本《再見的練習》,這是她的首部長篇繪本,亦是她嶄新出發的第一本作品。無論從結構、篇幅、畫面的處理,都與她過去的繪本創作甚有不同。小杯在這本書上全權交由我設計,她僅提供當初創作的想法與經驗,並在某些時機參與討論。設計的過程,我考慮閱讀的節奏,因此在些許段落留白、或將文字與圖像刻意分開、用紙張做出視角的區隔,像剪剪貼貼、像填滿顏色,我的角色卡在中間,比設計師多一些、比創作者少一些。
因為熟識,我們時常夜半通話嘰嘰喳喳地交換意見,從東到西,在聊到生活裡的其他事,我再抽絲剝繭思考什麼該保留、什麼該捨棄。我有時候想像這就是另一種共同創作。
書籍作為物件
《Le Défilé》(遊行隊伍)是我在倫敦第二年的創作。那兩年被學校裡無止盡的「為什麼」問到無所適從,終於有個機會能夠自由發揮。我跟身邊幾個好友聽到「自由發揮」反而覺得渾身不適,不知從何下手。兩年來我們被訓練成需要不斷質疑自己,也不斷被質疑。
當了兩年的爬行動物,我們已經忘記如何直立行走了。
《Le Défilé》將書籍看作物件(當然書籍本身就是一種物件),我這裡指的比較像是書籍被當成能被直接觀看的物件,裝幀、尺寸、擺放內容的方式都作為表達的一部分。它既是一隻(或兩隻、三隻、四隻、五隻⋯⋯)蜚蠊,藉由拉出經折拉頁的過程,亦能被看作是一列約莫五公尺長的遊行隊伍。
我送了一本給五歲的外甥當作禮物,他玩得不亦樂乎,我在旁邊看到他獨自找到自己閱讀的方式與角度,做為作者,我很滿足。
B.
幾年前搬回臺灣,我在樹林租了一個空間作工作室。每天騎十分鐘的車程從A到B、從A到C(D、E、F⋯⋯)再到B:由A開始,在B結束。這是秩序的一種。
A與B是秩序;A與B之間是意料之外。
——刊於《閱讀的島:友善書業合作社書店誌》第16期